Jul 11.2017
洛阳市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已经开始啦!
快来了解申报步骤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好处
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且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万元的企业,市财政按照企业上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的15%给予研发经费奖励,最高30万元,最多不超过2年;对通过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并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申报范围
在洛阳市(不含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014年经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至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
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无复审环节),按本通知要求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申报条件
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省通知》中有关规定。
申报流程
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将辖区内《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登记表》(附件13)于2017年7月14日前电子版报市科技局。
参加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企业须参照《省通知》要求准备材料,于8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市科技局进行初审(此时材料简单装订即可,不可散装),同时将《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及科技人员名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联系方式表》和《高企年审中介机构简表》(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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